中新經緯3月26日電 據(jù)最高檢官方微信26日消息,海關總署原黨委委員、副署長孫玉寧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孫玉寧作出逮捕決定。
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24年9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海關總署黨委委員、副署長孫玉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今年3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通報,海關總署原黨委委員、副署長孫玉寧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孫玉寧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的旅游安排,違規(guī)出入私人會所;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搞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干預公共財政資金分配;貪婪腐化,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玉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孫玉寧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中新經緯APP)
本文鏈接:http://www.enbeike.cn/news-4-4712-0.html海關總署原副署長孫玉寧被決定逮捕
聲明:本網(wǎng)頁內容由互聯(lián)網(wǎng)博主自發(fā)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wǎng)聯(lián)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
點擊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點擊瀏覽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瀏覽器請點擊“
”按鈕
點擊右上角QQ
點擊瀏覽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瀏覽器請點擊“
”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