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教培機構騷擾式賣課
記者 吳其蕓
即將迎來“神獸”歸籠的家長們怎么也沒想到,自己在直播間買本練習冊,卻招惹來每天從早上到深夜長達一周的電話、微信推銷。
在教培機構集體轉型后,依托曾經的課業(yè)優(yōu)勢,智能硬件和相關輔導教材成為各家企業(yè)的抓手。然而,不僅教培機構們上述依托教輔材料進行的騷擾式營銷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所謂輔導老師的推銷話術更是在不斷地制造著教育焦慮,挑戰(zhàn)著監(jiān)管的紅線與家長們的神經。
夾在預復習冊里的小紙條
消費者徐穎怎么也沒想到,就是給兒子買了兩本暑假用來預復習的練習冊,就遭遇了出版教培機構長達一周的轟炸式電話、微信賣課推銷。
徐穎的兒子馬上迎來二年級暑假。用班主任的話說,“這是一個從低年級到中年級的關鍵假期”。中文系畢業(yè)、大學曾經做過兩年輔導員的徐穎自己也清楚這個暑假的重要性。
巧合的是,5月20日,徐穎剛與群里的同學家長討論怎么過暑假,當天晚上打開抖音就被推送相關教輔材料的直播間:語文、數(shù)學兩本預復習冊共花費69.9元,內容既有三年級上冊重難點的預習,也包含二年級下冊知識的復習,還送一本字帖。在徐穎看來,字不好、基礎知識不扎實的兒子挺合適這套預復習冊。徐穎表示,因為價格并不貴,所以也就沒多想,本著買來先了解一下的心態(tài)在直播間下了單。
兩天后,包裹到手。徐穎在拆了快遞之后看到,除了兩本練習冊和對應的字帖等贈品外,還夾了一張小紙條,內容為添加輔導老師企業(yè)微信的二維碼。
徐穎稱,這類紙條在之前買別的練習冊時也收到過,大多為添加出版機構老師企業(yè)微信,老師會定向推送一些有針對性的習題。期中、期末時段,如果有臨時增加的習題冊,也會被問到是否需要進行加購。雖然明知對方有營銷的行為,但自己作為家長也有需求,而且只是偶爾不定期地推送新練習冊,對于這類企業(yè)微信并不排斥。
讓她沒想到的是,添加該機構的輔導老師的微信后的一周,從電話到微信,從上午10點到晚上近11點,不分場合、不分時間地頻繁接到這位老師的推銷電話和微信。且內容均與預復習冊無關,推銷的產品均為這家教培機構的在線網(wǎng)課。
根據(jù)徐穎提供的聊天截圖,教培機構老師推銷的產品內容不僅包括“語文數(shù)學報名任意一科900元”“英語單獨學習799元”等,甚至還有“特意向教研組申請了名額”“現(xiàn)在報名享受‘金牌輔導老師’”等話術,不斷強調著“二升三”的重要性,甚至暗示不補課的“吃虧”,接連不斷地推銷網(wǎng)課。
明確拒絕后仍遭遇電話轟炸
在被連續(xù)騷擾了一天后,徐穎立即以“文字+電話”的方式,明確告訴上述練習冊對應的老師,自己孩子不需要上網(wǎng)課。根據(jù)微信截屏,徐穎的回復內容十分客氣,并感謝了對方輔導老師,輔導老師也明確回復“了解,會做好登記”。
但這并沒有阻擋甚至減少這位輔導老師轟炸式的營銷。在明確表態(tài)自己兒子不需要上網(wǎng)課的當天,從上午11點到晚上11點,徐穎依然經受了長達12小時的推銷。不僅推銷電話從早上打到晚上,微信的推送消息也接連不斷,仿佛只要不買課就一定會被“轟炸”。
被教培機構所謂輔導老師轟炸式推銷的不只有徐穎。另有消費者張明也向北京商報投訴到,今年2月底,自己也遭遇了同一機構的轟炸式電話推銷,每天不管什么時間,都能夠接到賣課的電話。在拉黑一個號碼后,教培機構還會換其他號碼接著打,有時候甚至一天能接到10個推銷電話。與徐穎的遭遇相同,張明在明確表示不需要購買線上課程后,還是不停地接到推銷電話?!昂⒆拥膶W習沒得到多少幫助,自己先被這些騷擾電話搞得心力交瘁?!睆埫髡f道。
北京商報記者在小紅書平臺看到,不少家長紛紛吐槽各種教培機構將近晚上11點打電話詢問課程反饋;教培機構信息騷擾太嚴重;被騷擾了一年,一天甚至能打五六個;還沒報課時老師一天電話轟炸、微信語音轟炸,等報完課后,發(fā)信息回復慢。
中國商業(yè)經濟學會副會長、華德榜創(chuàng)始人宋向清認為,上述教培機構營銷方式嚴重干擾了消費者的生活和工作,給消費者造成了騷擾,影響了消費者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心理狀態(tài)。在消費者已明確表示不需要報名網(wǎng)課后,教培機構仍未停止推銷行為,這種無視消費者意愿的做法,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破壞了雙方的信任關系,容易引發(fā)消費者的反感和抵觸。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權益合伙人孫宇昊表示,教培機構在家長掃碼后,以電話、微信反復推銷無關課程,且在被明確拒絕后仍未停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fā)送商業(yè)性信息”。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未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不得向消費者發(fā)送商業(yè)性信息或者撥打商業(yè)性電話。消費者同意接收商業(yè)性信息或者商業(yè)性電話的,經營者應當提供明確、便捷的取消方式。消費者選擇取消的,經營者應當立即停止發(fā)送商業(yè)性信息或者撥打商業(yè)性電話”。
孫宇昊認為,該行為區(qū)別于單次推銷,具有時間跨度長、接觸方式多元、拒絕無效性三大特征,可能構成系統(tǒng)性騷擾式營銷。根據(jù)具體情況不同,具體侵害的消費者權益可能有私人生活安寧權、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個人信息權益及公平交易權。
是輔導老師還是銷售
“添加的究竟是輔導老師還是銷售?”徐穎提出了自己內心的疑問。
徐穎向北京商報記者展示了剛添加教育機構老師微信時的截圖,這位老師當時表示,她是負責小朋友學習的班主任,接下來有任何不會的學習問題、作業(yè)都可以聯(lián)系老師,老師給孩子1對1輔導。但是連續(xù)不斷地電話、微信推銷,實在是讓徐穎無法相信該老師是所謂的輔導老師。
“都說小學二、三年級是打基礎的關鍵期,原本我并沒有那么緊張,但教培機構連續(xù)的推銷,讓我們這些家長非常焦慮,擔心自己孩子跟不上課程?!睆埫魈寡?。
宋向清表示,教培企業(yè)在宣傳推廣中如果存在夸大效果、虛構教師經歷、編造用戶評價等行為,并通用虛假宣傳和制造焦慮的手法誘導家長購買課程,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和心理壓力,則與“雙減”政策減輕家長負擔的初衷背道而馳。
在宋向清看來,教培企業(yè)的營銷方式必須具有底線,營銷內容必須要有紅線,什么可以納入教培,什么不能納入教培,納入教培的內容應該怎樣營銷,都應該劃出清晰且嚴肅的邊界。就教培企業(yè)營銷方式而言,要尊重消費者意愿,應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為出發(fā)點,充分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意愿,不得采取強迫、欺詐、騷擾等不正當手段推銷課程。同時,在營銷過程中,企業(yè)應向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不得進行虛假宣傳、夸大其詞或隱瞞重要信息,以免誤導消費者做出錯誤決策。
宋向清建議,未來,教育、文化、商務和市場監(jiān)管等部門亟待形成協(xié)同機制,聯(lián)合出臺不同教培內容的約束限制規(guī)范、營銷行為規(guī)范細則等,進一步細化教培企業(yè)營銷行為,明確規(guī)定營銷方式、營銷時間、營銷頻率等具體要求,限制企業(yè)的過度營銷和騷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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