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遼寧消防發(fā)布4月份電動自行車火災情況和涉及品牌,4月份,全省共發(fā)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起,同比減少33起,下降97.1%;環(huán)比減少3起;未發(fā)生亡人或有影響的火災。
一、相關案例
(一)電動自行車火災
4月8日3時28分,沈陽市蘇家屯區(qū)桂花街228-9號發(fā)生一起電動自行車火災。該電動自行車起火時停放在電動車棚內,處于充電狀態(tài),購買途徑為線下門店,車輛品牌為小刀。車輛原鉛酸電池改裝為鋰電池,輸出電壓60V。起火原因系蓄電池故障(熱失控)。此次火災造成車棚內及周邊部分車輛燒損毀。
(二)4月份另有1起電動摩托車火災、1起車棚火災
【電動摩托車火災】
4月26日0時15分,沈陽市大東區(qū)珠林路路南附近發(fā)生一起電動兩輪摩托車火災。該電動摩托車起火時處于行駛狀態(tài),車輛系在快手平臺購買的二手車輛,車輛品牌為極酷,車輛未經過改裝。電池為鋰電池,輸出電壓72V。起火原因正在調查中。
【車棚火災】
4月20日22時20分,沈陽市沈河區(qū)方明街3號方芳園小區(qū)內車棚發(fā)生火災。此次火災造成車棚內部分車輛燒損毀。起火原因正在調查中。
風險提示
電動自行棚發(fā)生火災,火勢蔓延迅速,能快速引燃其他車輛造成嚴重損失,產生的高溫有毒煙氣嚴重威脅周邊建筑、居民群眾以及看守(使用)人員生命安全。
(一)火災事故案例
4月17日23時,邯鄲某小區(qū)一室外電動自行車棚起火,燒毀約20余輛電動自行車,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4月11日22時,石家莊某小區(qū)一電動自行車車棚,因外來火源引燃車棚內雜物起火,導致31輛電動自行車燒毀,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二)做好(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管理工作,物業(yè)管理單位及工作人員應著力抓實以下方面
1、合理選址建造
電動自行車棚不得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廠房、倉庫、文物保護建筑貼鄰或組合建造,不得占用建筑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不得影響建筑室內外消防設施、安全疏散設施的正常使用。
2、保持安全距離
電動自行車棚的凸出場地外緣(含防風雨棚)應與相鄰建筑的外墻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不得毗鄰建筑的外墻門、窗、洞口等開口部位及安全出口。確有困難需貼鄰建造的,應貼鄰不燃性且一定范圍內無門、窗、洞孔的防火墻或 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減少火勢向建筑蔓延的風險。
3、車輛分組管理
電動自行車棚內的停車位應分組布置,每組停車數量不應超過20輛,實行劃線和分隔管理。組之間應設置高度不低于1.5米實體隔墻進行分隔。車棚應使用不燃、難燃材料,不得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材料作為隔離保溫材料或作為夾芯彩鋼板 芯材搭建。
4、嚴格電氣安全
電動自行車棚應安裝具有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設施。車棚內充電線路、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并穿管保護,充電設施、插座、配線箱、線纜等嚴禁敷設在易燃可燃物上,嚴禁使用大功率照明燈具,嚴禁私接電線“飛線充電”。
5、完善消防設施
電動自行車棚可以根據環(huán)境條件、占地面積等因素和實際需求,因地制宜設置火災自動報警器、室外消火栓等設施,配置滅火器、滅火毯和快速移車裝置等器材。組建電動自行車火災快速處置志愿消防組織,完善應急處置預案,規(guī)范處置程序,加強日常演練,做到一旦發(fā)生火災能夠 滅早、滅小、滅初期。
6、加強監(jiān)測預警
具有一定規(guī)模的電動自行車棚應當安裝具有自動識別、預警功能的24小時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圖像能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實時顯示和存儲。鼓勵安裝電氣火災監(jiān)控系統(tǒng),實現電氣火災自動監(jiān)測預警。
7、完善消防設施
電動自行車棚的建設、管理或業(yè)主單位應當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夜間巡查,每月對車棚的充電設施、消防設施等設施設備開展一次檢查,及時通知專業(yè)人員維修、維護。對電動自行車占堵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私接電線充電、長時間過度充電等行為及時進行勸阻,及時清理久 放不用的“僵尸”車輛。利用社區(qū)宣傳欄、樓宇 電視、戶外大屏等載體,常態(tài)化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案例警示性宣傳和消防安全科普教育。
(三)停車棚值守人員應在工作中注意以下事項
1.日常巡查
加強對車棚的日常巡查,重點查看車棚內是否有違規(guī)充電行為,如私拉亂接電線 、使用不合格充電器等。
查看車棚內及周邊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堆積,若發(fā)現應及時清理。
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如滅火器、消火栓等是否完好有效,確保其未過期、未損壞,壓力正常。
2. 禁止煙火
嚴禁在車棚內及周邊區(qū)域吸煙或使用明火,要在車棚顯眼位置張貼“禁止 煙火”等警示標識。
對進入車棚的人員進行監(jiān)督,及時制止任何可能引發(fā)火災的用火行為。
3.安全用電
查看電線是否存在老化、破損等情況。
如發(fā)現電氣設備故障或異常,應及時切斷電源,并通知專業(yè)人員進行維修,確保車棚內的照明設備、充電設施等電氣設備安裝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嚴禁私自拆卸或修理。
4.暢通通道
保持車棚內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無阻,不得在通道內停放自行車或堆放雜物。
定期清理車棚門口的障礙物,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人員能夠迅速疏散。
5.火災應對
熟悉車棚內及周邊的消防設施設備位置和使用方法,如滅火器、消火栓的操作流程。
一旦發(fā)生火災,應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并及時通知車棚管理部門和相關人員。
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嘗試使用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初期火災撲救, 如無法控制火勢,應引導人員迅速撤離到安全地帶,等待消防人員到來。
6.學習培訓
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和技能,提高火災防范 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遼寧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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